代理合作框架协议
last updated:2026-08-07 | 适用产品:情绪桃语招商版(/partner/)
一、合作模式
代理通过拿货价获取 B 端直购包,对外以直购价销售,差价即为代理收益。渠道链分为业务员、主管、区县代、市代、省代五级。
二、分润规则(示例)
首单分润(合计 21%):省代 3% | 市代 2% | 区县代 1% | 主管 5% | 业务员 10%
续费分润(合计 60%):省代 25% | 市代 20% | 区县代 15%(主管、业务员不参与续费分润)
分润基数 = 直购价订单金额。具体比例以双方签署正式合同为准。
三、拿货与上号
代理下单后生成客户激活码,客户凭码在对应版本开通使用。拿货价默认为直购价的 50%,最终以合同约定执行。
四、双方义务
- 代理应合法推广,不得虚假宣传或低价窜货;
- 平台保障产品稳定与分润按时结算,维护统一价格体系;
- 测试支付阶段交易仅用于验证,正式结算以真实支付通道为准。
五、协议终止
任一方可依据正式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终止合作,已产生的分润按实结算。
本协议为框架示例,正式合作以双方盖章合同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