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合作框架协议

last updated:2026-08-07 | 适用产品:情绪桃语招商版(/partner/)

一、合作模式

代理通过拿货价获取 B 端直购包,对外以直购价销售,差价即为代理收益。渠道链分为业务员、主管、区县代、市代、省代五级。

二、分润规则(示例)

首单分润(合计 21%):省代 3% | 市代 2% | 区县代 1% | 主管 5% | 业务员 10%
续费分润(合计 60%):省代 25% | 市代 20% | 区县代 15%(主管、业务员不参与续费分润)

分润基数 = 直购价订单金额。具体比例以双方签署正式合同为准。

三、拿货与上号

代理下单后生成客户激活码,客户凭码在对应版本开通使用。拿货价默认为直购价的 50%,最终以合同约定执行。

四、双方义务

五、协议终止

任一方可依据正式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终止合作,已产生的分润按实结算。

本协议为框架示例,正式合作以双方盖章合同为准。